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每经记者:范芊芊 每经编辑:梁枭8月29日盘后,创意信息(300366.SZ,股价7.05元,市值42.83亿元)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涉及超3亿元金额的一起合同纠纷案,被告方包括国宁睿能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宁睿能)、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笔交易还涉及一场合同诈骗案,除创意信息外,还有两家上市公司也在今年陆续披露遭遇类似合同诈骗8月28日,创意信息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由于上述案件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公司的起诉被驳回。
川综能称印章系伪造今年1月,创意信息披露,因催收合同款未果起诉国宁睿能及天津国宁睿能有限公司(国宁睿能前股东)不久后,创意信息称,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收到公安局出具的合同诈骗案《立案告知书》。
4月,创意信息收到法院出具的追加被告通知书,法院将川综能、华创绿色能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国宁睿能现股东)及其股东绿色煤电有限公司追加为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其中,川综能为央企子公司,并扮演中间方的角色据创意信息披露,2022年11月,公司与川综能签订七份《物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64亿元。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而这一系列合同的最终货物购买业主方为国宁睿能在创意信息披露遭遇合同诈骗后,还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微创光电(BJ430,股价4.99元,市值8.05亿元)、科创信息(300730.SZ,股价8.86元,市值21.36亿元)也披露遭遇合同诈骗,诈骗方均涉及川综能。
这家央企子公司也被卷入了舆论的旋涡7月中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来到川综能办公地,有知情人士对记者称,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公司也是受害者记者还注意到,天眼查信息显示,川综能起诉国宁睿能,立案时间为6月25日。
而根据创意信息收到的《民事裁定书》,川综能辩称,创意公司在本案提交的7份《物资采购合同》《到货验收单》《报价确认书》《采购邀请函》《委托发货函》等材料上加盖的印章均系伪造,且公安机关已就本案涉嫌的伪造印章、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立案受理。
起诉被驳回,将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由于涉及刑事犯罪,创意信息的上述合同纠纷案变得复杂,通过司法途径追讨货款也遇到一些障碍裁定书中称,由于川综能印章是否被伪造,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被伪造的印章与创意信息签订7份合同以实施合同诈骗,将直接影响本民事案件中对于诉争7份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是否对川综能等主体具有约束力等关键问题的认定,而创意信息提起本案诉讼所依赖的事实完全基于上述7份涉嫌伪造的合同,故本民事案件所涉事实与刑事案件事实系同一事实,本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由此创意信息的上述起诉被驳回针对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创意信息称,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就前述《民事裁定书》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公司已对该诉讼事项涉及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因此本次民事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