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2025 年 4 月 14 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显示,东方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5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 月 14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后更名为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北京德皓国际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辛庆辉为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刘文豪接替辛庆辉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刘文豪。
东方通称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4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天眼查显示,东方通注册资本 55792.28 万人民币,超过了 99% 的北京市同行。
:查看原文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