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东方通(300379)自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以来,股价已连续两日“20CM”跌停截至4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收于9.59元/股两天时间,公司总市值蒸发超过30亿元,目前总市值不足54亿元。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东方通4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赔:一是,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东方通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东方通股票,无论在2024年12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
的问题外,东方通近年来业绩表现不佳,或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的窘境数据显示,东方通2022年、2023年净利润分别亏损3936.65万元和6.73亿元。
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4.32亿元-5.37亿元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