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东方通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1月24日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转自:鸿途FLY)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