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 齐智颖)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300460.SZ)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立案惠伦晶体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央广财经记者梳理惠伦晶体公告发现,2024年12月、2025年3月,赵积清分别辞去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在辞去董事长职务后,赵积清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赵积清曾两度筹划转让惠伦晶体控制权2023年4月,惠伦晶体曾发布公告,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新疆惠伦” )、赵积清拟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初步方案拟包括股份转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
交易对方为某国有企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然而,次月初,惠伦晶体便又公告称,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赵积清与交易对方就公司未来发展安排未达成一致意见,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终止该次交易2023年12月,惠伦晶体再度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受让方黄天歌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808.04万股普通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转让给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但最终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疆惠伦与黄天歌于2024 年8月2日签署了《终止协议》,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终止随后,赵积清开始筹划转让所持惠伦晶体部分股份2024年8月,惠伦晶体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董事韩巧云、董事邢越与中证乾元金有缘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乾元金有缘1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证乾元金有缘1号基金转让公司股份合计1404.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其中,新疆惠伦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证乾元金有缘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3.49%公司股份;赵积清同样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证乾元金有缘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1.31%公司股份该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新疆惠伦、赵积清合计持有惠伦晶体14.91%的股权(其中新疆惠伦持股比例为10.87%, 赵积清持股比例为 4.04%)。
截至目前,该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业绩方面,2022、2023年惠伦晶体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5亿元、-1.62亿元根据业绩预告,该公司预计2024年仍将处于亏损状态,归母净利润为-2.5亿元 至-1.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55亿元至-1.55亿元。
关于2024年业绩变动,惠伦晶体表示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是主营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景气度恢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其二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固定资产及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减值3000万元至4000万元,商誉减值410万元,其他长期资产减值900万元至1000万元,存货减值6300万元至7000万元。
另外,预计计提信用减值800万元至900万元目前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确定其三是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500万元。
4月25日,惠伦晶体开盘跌停,截至央广财经记者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