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财联社4月24日讯(记者 何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惠伦晶体(300460.SZ)及实控人赵积清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而赵积清上个月刚刚辞去了公司董事长一职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赵积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大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超3300万股。
今日晚间,惠伦晶体发布公告,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立案。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惠伦晶体方面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而公司曾在3月6日的公告中表示,赵积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7月14日止)。
在辞去董事长职务后,赵积清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该公告披露日,赵积清直接和间接持有5416.55万股公司股份(其中,对外转让的6.03万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工商资料显示,惠伦晶体大股东新疆惠伦持有公司4032.74万股,持股比例为14.36%,赵积清为公司实控人,持有1500万股,持股比例为5.34%。
赵积清持有新疆惠伦92%的股份,是新疆惠伦的实控人公告显示,新疆惠伦将其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累计质押2442.8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58%,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赵积清将其持有的惠伦晶体906.48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60.40%,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
从此前的业绩预告来看,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由于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及拟对固定资产及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原因,2024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6.2亿元,上年同期为3.96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5亿元-2.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62亿元。
(财联社记者 何凡)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