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每经实习记者 方京玉 记者 金喆 每经编辑 赵桥9月6日,嘉应制药(002,SZ)发布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公司2017年半年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说明8月28日,深交所就嘉应制药半年报发出问询函,就公司营收净利和现金流变化幅度不一致、公司过去三年盈利不分红,以及销售费用和毛利率变动等情况展开追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2014年度至2016年度,嘉应制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74亿元、0.66亿元和0.55亿元,但上述三个年度公司均未作出分红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做出解释。
嘉应制药回应称,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提议2017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三年未分红因市场竞争加剧2014年度至2016年度,嘉应制药分别实现净利润0.74亿元、0.66亿元和0.55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四条第二款:“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嘉应制药在2014~2016三个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要求嘉应制药结合行业特性、发展阶段和经营特点说明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合理性,以及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嘉应制药在回复函中解释,公司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主要基于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成本压力较大等方面考虑嘉应制药表示,由于近几年来医药行业各项监管政策纷纷落地,医药企业为了满足越来越高的合规要求,不断加大对生产设施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投入。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同时,由于医药市场进入重构期,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力加剧,公司加快抢占市场步伐,成本压力较大根据嘉应制药《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嘉应制药董事会表示,已对公司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提议2017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以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共计现金红利2030.04万元。
嘉应制药2017年半年业绩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1.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89.93万元嘉应制药证券事务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未来分红方案,仍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业绩等,由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最终决定。
多部门加强分红监管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嘉应制药2007年上市至今累计实施分红4次,累计现金分红4285.04万元2017年半年报显示,嘉应制药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7亿元根据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同时上市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一直以来,股东的利润分配权备受关注,但在A股市场仍然存在一批少分红甚至从不分红的“铁公鸡”。
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16年底上市以来从未分过红的公司有39家具体来看,A股连续不分红时间最长的是金杯汽车(600609,SH)、中毅达(600610,SH),两家公司同为1992年上市,到2016年底已25年“一毛不拔”。
证监会表示,现金分红是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长期投资者理念增长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方式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加大了对长期“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们的干预力度该司法解释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司法可以适当干预,以实现对公司自治失灵的矫正。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