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百利科技)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百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事实如下:
(一)ST百利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ST百利及其子公司与七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19,191万元,用于公司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七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和其他指定账户。王海荣在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收到预付款项后,将预付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出借给第三方。王海荣涉嫌资金占用共计19,19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二)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其中,2022年度累计发生额7,260万元,期末余额7,260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1.01%;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为9,631万元,期末余额16,891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25.62%;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1,931万元,期末余额19,191万元,占ST百利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5.54%。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并处4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暂定: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百利科技603959,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或有权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百利科技主营为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行业的智慧工厂提供包括工程咨询设计、专有设备制造、智能产线集成与EPC总承包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