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海越能源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7月4日。

同日,海越能源(600387)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这已经不是海越能源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此前违规行为就已引发投资者索赔。此次再被立案,也再次引发市场对于投资者索赔条件的关注与讨论。

回顾海越能源过往,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问题频出。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而海越能源却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上也不准确,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2025年2月8日,海越能源及控股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最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正是这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而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Z号“”登记索赔

1. 凡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投资者。该时段索赔已有胜诉、调解先例,部分投资者已获赔偿。

2. 凡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且在2024年4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或此后卖出的投资者。这一时段认定基于后续存在的信披问题(贸易业务存货账实不符,控股股东通过贸易预付款新增占用资金。

3. 凡在2025年6月6日及之前买入海越能源股票,且在2025年6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均可)。由于此次公司在2025年6月6日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此期间买入的投资者若遭受损失,也可依法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张赔偿。

随着证监会对海越能源调查深入,若发现新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在

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最终索赔条件和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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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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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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