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通俗地讲就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了,常见的情况有虚增利润、财务数据作假,隐瞒重大事项,像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大额担保、大股东借款、关联交易、股权变动等等这些重大事件不披露,或者披露不实,都属于虚假陈述。本案中,监管部门认定上市公司中信国安违法违规的性质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即法律上的虚假陈述。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中信国安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股盾网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
用法律术语来讲,虚假陈述具体包括四种: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
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中信国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股盾网此前已启动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登记,搜索“股盾网”可了解合众思壮股票索赔详情并进行登记。暂定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5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000839)股票 ,并且于 2020年5月15日收盘时持有中信国安(000839)股票的投资者 ,可参与本次股票索赔案。